武漢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工作指南
? ? ? ?為有效提供信息公開服務,根據(jù)《武漢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,特編制《武漢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工作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。
一、獲取方式
《指南》由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(?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)負責編制、修訂和解釋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可以登錄學院官網(wǎng)查閱和下載電子版《指南》。
二、主動公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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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公開的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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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公開的信息,由《武漢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事項清單》(?以下簡稱《清單》)具體列出。
(二)公開的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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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公開的信息,應通過武漢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網(wǎng)統(tǒng)一公布。?學校也可以根據(jù)工作實際,采取其他方式公開。
(三)公開的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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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公開的一般程序為:信息責任單位形成信息并同步進行審查?——報送該信息涉及的相關單位以及學校業(yè)務主管部門進行審查(信息責任單位可根據(jù)工作實際決定是否報送)——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?——校領導審定——領導小組辦公室登記備案并歸口發(fā)布或更新。
上述程序中的?“審查”?、?“審定”工作,主要是對信息內(nèi)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,以及是否涉密等進行核實、確定。
主動公開的信息在形成過程中,經(jīng)過學校會議、學校相關工作領導小組會議、學校相關專門組織會議等研究決定,或經(jīng)過相關單位會簽(可根據(jù)工作實際決定是否會簽)、校領導簽發(fā),即完成了上述程?序中的?“審查”?、?“審定”工作。
(四)公開的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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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動公開的信息,一般自形成信息之日起?20?個工作日內(nèi)公開;信息內(nèi)容發(fā)生變更的,一般自變更結束之日起?20?個工作日予以更新。?具體參見《清單中?“公開時間”欄目相關要求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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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學校已公開的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(jù)自身?學習、工作、生活等特殊需要,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信息。
(一)公開的程序
??1.申請。填寫《武漢科技職業(yè)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?以下簡稱?《申請表》),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。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信息公開申請的,受委托人須提供書面委托書,否則不予受理。學校原則上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。通過信函、傳真方式?提交《申請表》的,應注明?“信息公開申請”字樣。
? ? 2.受理。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學校指定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。辦公時間:校歷規(guī)定工作日上午?8:30-11:30,下午?2:30-5:00。?辦公地址:武漢科技職業(yè)學院辦公室(行政樓?305?室)。
? ? 3.審查。主要是對《申請表》相關信息的真實性,以及對依申請擬公開信息內(nèi)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是否涉密等方面進行審查。其中,對《申請表》的審查,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;其他需要審查的,參?照主動公開的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? ? 4.答復。對申請人的信息公開申請,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(jù)下列情況,一般在?15?個工作日內(nèi)分別答復:
(?1)屬主動公開的,應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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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2)屬不予公開的,應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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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3)不屬于本校職責范圍,或者該信息不存在,應告知申請人相關情況;對能夠確定該信息責任單位的,可告知申請人該單位名稱、聯(lián)系方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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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申請公開的信息包含不應當公開的內(nèi)容,但能夠區(qū)分處理的,?應告知申請人并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(nèi)容,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說明?理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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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5)申請內(nèi)容不明確的,應告知申請人進行補充;申請人逾期未補充的,視為放棄本次申請;
(?6)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申請公開同一信息,領導小組辦公室已經(jīng)作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(fā)生變化的,應告知不再重復受理。
學校依申請?zhí)峁┬畔r,根據(jù)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(tài)予以提供,?不對該信息進行加工、統(tǒng)計、研究、分析或其它處理。
? ? 5.歸檔。對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答復結束后,應將相關資料及時歸檔。
(二)收費規(guī)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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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向申請人提供信息,除按照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?標準收取實際發(fā)生的檢索、復制、郵寄等成本費用外,不收取其它費?用。申請人確有經(jīng)濟困難的,憑有關證明,經(jīng)批準后,可減免相關費用。收取的費用應納入學校財務管理。
四、監(jiān)督和投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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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? ? ??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學校及其所屬單位(部門)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?qū)W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監(jiān)督檢查辦公室或?qū)W校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投訴。
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監(jiān)督檢查辦公室相關情況如下:
辦公時間:校歷規(guī)定工作日上午?8:30-11:30,下午?2:30-5:00。?辦公地址:紀檢辦公室(行政樓?307)。